资讯动态||康纳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编撰成果的发布
书名:《“一带一路”国际投资法律规范指引 》(欧亚篇)
《“一带一路”国际投资法律规范指引 》丛书计划分为3册并分阶段、分批出版发行,其中第一册为欧亚篇,包括欧洲篇、中亚篇、东南亚篇,涵盖了2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第二册为非洲篇;第三册为北美洲、南美洲篇。该书主要以投资为研究对象,系统介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政策环境、贸易政策、投资贸易法规、金融证券法规、争端解决机制法律规定等投资相关法律规范、规定。陕西康纳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一带一路”国际投资法律规范指引》,是为了更好地帮助中国“走出去”的企业了解和熟悉投资国,提升海外投资能力和经营水平,降低投资风险,助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行稳致远。
书名:《<新加坡调解公约>和<纽约公约>的释义和比较》
《<新加坡调解公约>和<纽约公约>的释义和比较》一书从立法背景、适用范围、一般原则、寻求救济/申请承认与执行、保留、保存人的规定、申请加入公约的程序、退约条件八个方面进行法条列举对比、释义比较、适用比较和与中国法律适用衔接。主要解决关于基础性条文禁止保留,不设置类似于国际仲裁的仲裁地法院的司法审查机制,非签约国的当事人亦可援引该公约到公约缔约国境内申请强制执行其达成的商事调解协议等。陕西康纳律师事务所组织编撰此书是为法律工作者、仲裁员、律师从中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新加坡调解公约》主要条款的规定内涵及将来应用条款时需注意的关键点。
书名:《我眼中的“一带一路”》
李健君律师长期从事海外投资并购业务,自2016年开始对“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产生了浓厚的研究兴趣,并由此发起成立了西安市法学会“一带一路”国际投资法律研究会。李健君律师作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践行者,此次编写《我眼中的“一带一路”》是他整理和梳理对“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建议、认知和思考,主要从关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方案或建议、“一带一路”国际人才培养思路和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见识三部分,发表践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观点和认识。